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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110没有陪着一起死的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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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7-07-01
忽然想起今天中午吃饭时说的一些话了,大年初九的晚上,我弟弟去衡水车站送我表妹去学校,晚上的火车,没有回辛集的车了,只好打车,衡水的出租车司机敢在晚上接这么远的活,我一个堂弟正好也在,就说,前一段时间晚上打车去西桥那边,司机说只送到西桥北边,决不过桥。鲜明的对比,可见辛集的治安状况已经烂到了什么程度!!!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7-07-01
110能干什么,就知道夜间巡逻的时候,有事没事的找刺激事情做,什么看到那里停着个车看看有没有偷情的啊,什么公园 里的男女在干什么啊,你们懂不懂尊重别人的生活空间,当不能证明其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时候,打搅别人的生活,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不文明的行为,警察是打击犯罪的,不是偷窥别人隐私的.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7-07-01
一群乌合之众,没素质的东西们,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7-07-01
呵呵,楼上的美女,你也被他们看过啊?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7-07-01
要是辛集没有110你会觉得治安好吗,没有110就比现在治安好吗,我想是更糟糕吧.楼上的说自行车被盗,哪不丢自行车啊,这是个社会问题,你能说辛集市丢车,就是辛集110的错吗,说话太片面了吧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7-07-04
哎,看来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啊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7-07-11
无语
多个朋友多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7-07-11
大哥啊,说得太好了,我都丢2辆自行车了,我都有心偷一辆了,可是一想自己不能缺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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