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8年“拉萨事件”以来,我党向藏/独分子们打响了一波又一波的宣传战,把旧西藏描绘成了“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的农奴制,而达赖喇嘛则成了搞政教合一的万恶农奴头子,以此作为自己当年“和平解放”并统治西藏的合理依据之一。这话说得倒是煞有介事,但一个中国人只要对自己的祖国稍有了解,就会觉得这种宣传无比可笑,因为就在中国“解放”西藏后不久,我朝太祖毛爷爷就在中国的农村施行起了正儿八经的农奴制(而且正是此举导致了西藏50年代末的“叛乱”),虽然旧西藏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非常落后,但跟中国所谓的“人民公社”一比的话那简直就像是人间天堂了。 VNJ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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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藏学家Goldstein在《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里对旧西藏的制度有大量细致的描述,和毛时代的农村做个对比,结果马上一目了然。根据此书所述,西藏的“差巴”(从领主手上分得“差地”的农奴)只要能够按时缴纳赋税,领主们对土地的使用方法并不过问,差巴们不仅可以雇人种地,甚至还可以把差地转租、典当,而这在毛时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毛时代的农村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农民在土地使用问题上没有任何自主权,甚至于连种植什么作物都必须接受统一安排,至于出租、典当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更是天方夜谭了。按照我党当时的革命观来看,像西藏农奴这种身为“奴隶”居然还敢雇人帮自己干活的,哪怕是打到“地主阶级”都不嫌过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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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点差距还只算是小意思。西藏的赋税类似土地税,交多少税由农奴能从领主手上分到多少生产资料(土地、耕畜)来决定,剩余的作物统统归自己所有,一些差地较多的农奴其实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在日后甚至被共产党划到“中农、富农”之列。直到80年代我党才反应过来这种划分打了自己的脸,遂宣布“民/主改革前的旧西藏是个封建农奴社会,不存在富农经济和富农阶级”,要求“全区纠正划分富农(牧)错误”【1】。至于毛时代的农村税负则在大跃进前后变态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个农民除了可以保留一年三到四百斤左右的固定口粮外,剩下的粮食必须统统卖给国家,几乎相当于禁止农民拥有私人财产。有人可能要说了,既然是“卖粮”,那也不亏啊!这就完全搞错了,十块钱卖一斤大米和一毛钱卖一斤大米是有很大差别的,一般自发进行的交易才是双方主观上都认为“不亏”的,对方只肯出一毛钱的话你完全可以拒绝;相反,如果一桩交易必须依靠强制力才能执行,那么被强制的那方实际上是遭到了打劫。毛时代的时候政府是唯一合法的粮食收购主体,而且还是强买强卖,可以肆意压低粮食价格,这种“买粮”跟直接动手抢粮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和今天的强制拆迁是同样的道理。 [esX{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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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傻啵依的是,假设中国政府规定的固定口粮是300斤,某农民一年的实际收成为400斤,那么理论上他只要上缴100斤粮食即可。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操作的,中国政府往往会给各地政府定下所谓的“农业指标”,完不成的话就把当地的领导给撸掉,大领导只好再去逼小领导,最后一直逼到农村,本来明明是产400斤征购100斤,最后谎报自己亩产万斤,变成“产700斤”征购400斤,所有的粮食统统上缴,那农民一整年都只能去啃树皮了。像58年的粮食产量明明只有四千亿斤,到老毛嘴里就变成了:“今年如果搞到七千多亿斤粮食,明年如果又翻一番,就是一万五千亿斤。明年也许不能搞到这么多,搞太多了,除了人吃马喂之外,现在没有找到用途【2】。”一年就想让全国的粮食产量翻一番,这厮简直是把自己当成机器猫了。读过笔者《大跃进简史》或了解相关历史的人应该知道,60年代的大饥荒跟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完全无关,而是因中国政府从农民手里抢粮引起的,最终导致3000多万人的死亡,而这样的破事在旧西藏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uyS^W'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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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税赋以外,旧西藏最让人诟病的应该算是“乌拉差”,即免费或低价替政府当苦力,运输人员或物资。这种乌拉差和上文所说的赋税不同,税每年交多少那是固定的,但具体要出多少差则视政府的需求而定,有时会对藏民造成极大负担。但说到滥施徭役的话,西藏的农奴主们在我们的毛主席面前只能算是小弟弟,浮夸风那一阵中国是“大炼钢铁、大修水利”,不把农民累死不痛快,当时就有人给彭德怀上书,称“谷撒地,薯叶枯,青壮炼钢去,收禾童与姑。来年日子怎么过?请为人民鼓咙胡【3】”,人民公社因为男人全部被拉去干活而被讥为“人民母社”,导致粮食产量严重下降。而河南省省委书记吴芝圃搞水利工程所挖出的土方量,“要是铺成一米厚、三十四米宽的大路,可以从地球直铺到月亮,或者相当于开挖四十八条巴拿马运河,一百一十条苏伊士运河【4】。”这个土方量的数据固然吹了牛逼,但也足见毛时代的农民负担之重。 oho A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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