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在京参加2014年全国两会的惠州市全国人大代表、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表示,将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改革车辆年检制度的建议,取消小车强制年检。 @Z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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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细花认为“车辆年检成本高昂、手续繁杂、效率低下,浪费了行政资源和成本。” a1om8!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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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与《物权法》相抵触 ?#]c{Tl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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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5]X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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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就像商品房一样,是个人购买的耐用消费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黄细花认为,既然车辆是个人财产,它的使用、检测、转让、报废,就应该由拥有小车的个人说了算,而不应该是政府或其他人说了算,“对小车强制年检,是计划经济时代惯性思维的产物,与《物权法》相抵触,应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