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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居然开在居民楼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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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7-16
小区的住宅楼里竟然开起了美容院,本是家庭居住用地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商用,影响居民生活,不知道物业作何解释,小区本有配套设施,这种行为理应制止,但是开在居民楼就不一样了,楼下的防盗门岂不是成了摆设,安全系数不是低了很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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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每一天!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10-1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9-26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9-16
听说工商已经把东西没收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7-18
呼吁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我们的物业跑到哪里去了?还有工商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cmj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7-17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7-17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7-16
哪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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