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N$T[
关于放宽贷款条件的通知 p(Sf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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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落实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文件精神,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解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建设厅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进一步放宽部分贷款条件: FY'f{gD^
1、取消贷款套数限制; <rU(zm
2、职工购房实行零首付; 30<^0J.1
3、贷款利率均按首套房执行,执行标准为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MKbW^:
4、贷款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可延长至退休后1-5年; bV"0}|A~K
5、以上贷款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暂执行一年。 \o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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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