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辛集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大队决定自2016年5月20日起,启用朝阳路与市府街路口道路监控设备。届时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s8h.xjU
抓拍内容: kQ\l7xd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4avkyFj!h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ZiKO|U@/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 PPb
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Y;U(n
5、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C4X3;l Z%S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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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五月四日 r!{i2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