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社区应用
帖子
相册
日志
群组
热榜
分享
记录
Android/Iphone手机客户端
手机触摸版
WAP手机版
查看新帖
精华区
社区服务
道具中心
广告终结者
每日心情签到
积分商城
银行
朋友圈
勋章中心
搜索工具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基本信息
到访IP统计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
在线会员
会员排行
版块排行
帖子排行
快捷通道
关闭
您还没有登录,快捷通道只有在登录后才能使用。
立即登录
还没有帐号? 赶紧
注册一个
首页
圈子
论坛
群组
辛集微博
心情签到
道具中心
购买辛币
任务中心
手机触摸屏版
下拉
用户名
UID
电子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注册
找回密码
帖子
日志
用户
版块
群组
帖子
搜索
热搜:
结婚
母婴
phpwind
水墨江南
绿之印象
蓝色天空
黑色旋风
绿意盎然
黑色旋风
紫色梦幻
moke_m
蓝色天空
水墨江南
紫色梦幻
辛集社区
>
大话辛集
>
大家给评评理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
上一页
1...
13
14
15
16
17
...28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认
新帖
17254
阅读
217
回复
[[原 创]]
大家给评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ngo
UID:171972
注册时间
2010-10-29
最后登录
2018-09-12
在线时间
402小时
发帖
419
搜Ta的帖子
精华
0
辛币
82
威望
801
贡献值
0
交易币
0
访问TA的空间
加好友
用道具
一级士官
加关注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11-10-23
环境噪声防治法明确规定: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在特定路段实行机动车禁鸣。没有说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在整个城市实施禁鸣。你奉为圭臬的那个公安部交管局13年前的通知,也是具体部署城市禁鸣工作,城市禁鸣也是先在重点街道设置禁鸣标志,根据实施效果逐步推开,而不是你理解的整个城市都禁鸣。
共
条评分
回复
举报
ngo
UID:171972
注册时间
2010-10-29
最后登录
2018-09-12
在线时间
402小时
发帖
419
搜Ta的帖子
精华
0
辛币
82
威望
801
贡献值
0
交易币
0
访问TA的空间
加好友
用道具
一级士官
加关注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11-10-23
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有权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并向社会公告。
V^/^OR4k
=============
UA4d|^ev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环境噪声防治法明文规定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划定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机动车鸣笛,而不是你说的泛泛禁止使用声响装置。不分时间地点的统统禁止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根本行不通。
共
条评分
回复
举报
辛集老王
UID:198828
注册时间
2011-09-04
最后登录
2014-01-12
在线时间
2083小时
发帖
1360
搜Ta的帖子
精华
0
辛币
64
威望
1801
贡献值
0
交易币
0
访问TA的空间
加好友
用道具
三级士官
加关注
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11-10-23
事实证明,在城市中采取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交通秩序,创建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的控制,净化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用几年时间在全国县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逐步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