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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关于个别老师【打骂体罚挖苦】学生的帖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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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8-03-19
引用第50楼言简意赅于2008-03-19 19:00发表的  : g| M@/D l  
45.46.47楼,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想当初那么多人指责中国的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还不是坚持自己,力排众议的坚持走下来了,实践证明,走的还不赖,除了民主方面差点,别的没什么毛病,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你说按国人的素质来说,太民主了也不行,你看看农村的民主选举,都选了些什么玩艺,不是大家族的,就是地痞流氓,真正有几个立党为公的人被选了进来,老百姓才不管那些呢,主要对他有利,管什么乌龟王八蛋,投票选了在说.话扯远了,只要真理在手,就要大胆争鸣.不过有些发言,我看象高考作文一样,要先看清命题在动笔,不明白别人说的是什么,上来就批一通,那难免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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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怎么这么确定你掌握的都是真理呢,如果不是呢,你该怎么办?我认为,坚持自己的观点固然重要,如果一但发现错了,就应该大胆承认和改正,一意孤行的走下去,不可取。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还是不要做为实例在这里谈论的为好。
[ 此贴被秋日阳光在2008-03-19 21:5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8-03-19
56楼,你怎么就知道真理不在我手里呢?如果是,你该怎么办?你怎么就觉得我是错了,还斗胆给我指明了如何改正的方向,谢谢你,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态度还是留给你自己用好了,我暂时不需要!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争鸣,毛泽东老人家早就说过: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如果你觉得真理在你手里而不在我手里,你可以争鸣,用企图假设的思维,来否定我,并给我提出改正方向,我是不能接受的.在此提醒以前发贴的朋友们,说话注意语言文明,不要谩骂他人,争论是好事,骂人不是君子所为, 我也会骂,骂的比谁都难听,但是我们对这样的语言都应该采取不屑的态度,就象一位名家所言: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8-03-20
我同意三楼和四楼的说法,有些想法是很好,可是针对一些学生那些做法根本就行不通,学生还以为你好脾气,更不管用,所以适当的体罚和批评是应该的,没有惩罚就体现不了奖励!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8-03-20
真理是什么,刚改革开放时进行了一场关于真理的大讨论。 Fo1|O&>  
    结论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ml mXFEC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hjJt,m  
    共产主义是我们的理想目标,但现在我们毕竟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还要相当长的时间,现在的关键是要发展。 ~jqh&u$(  
    美国一直标榜人权,可是在萨达姆和本拉登身上,他们却不讲人权,而是致之死地而后快。可以查一下资料,萨达姆在被冠以种族屠杀的时候打死了多少人,而美国等国的大兵们又杀了多少人? l .wf= /  
    达赖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可他都干了些什么? =*u:@T=d5  
    楼主在为十来岁的调皮捣蛋的孩子们争取权利,不难看出楼主是位善人。因为毕竟打孩子是不对的,这是颠扑不破的,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就像自由女神像手中的火炬捧在了楼主的手中,光耀四方,但自由女神的眼睛却变成了近视眼。 /Vy8%   
    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一个十来岁,五六年级的孩子有什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我们没有理由用法律的手段去衡量孩子;但我们有理由用道德的基础去熏陶孩子。十来岁的孩子,已经上了五六年学,课堂纪律早已熟记在心。学校纪律、课堂常规其实就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道德底线或“法”,但上了五六年学却没记住。 一两次犯纪律,老师,哪怕是笨老师、不称职的老师都不会去体罚学生,但三番五次的违反纪律,扰乱课堂纪律,影响众多孩子的学习,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管用吗?不应该用非常的手段触动一下那幼小的心灵吗? ^M Zdht   
    但这时有了自尊心,屡次犯错误时自尊心在那?在影响他人时,他人的自尊心就可以被毫不留情地拔去。 At#'q>Dn  
    这时又有了心灵的伤痕和黑影。我们不应该在他们的心灵上留下遵守道德和守纪的印迹吗?十四岁以下不守规矩可以教育,十四岁以上不守规矩就有了触碰法律的危险。无知的人可以说我不懂法,但他不敢说不懂德,难道我们非要等到孩子德、法都不懂的地步? 9+sOSz~ P  
    要看学生的闪光点。不错,但不能功过相抵。现在倡导的就是多表扬,少批评。 V^^nJs tV  
    孔子说仁爱,但孔子也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仁爱是无私的,但仁爱是有分寸的。 k-M-=VvA  
    现阶段,因材施教可行,但不完全行。因为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教育。 `Wf)qMb  
    白景琦滔天的调皮,老师的惩戒之后成为一代掌门。 W%k0_Y/5  
    孙悟空有革命性,但惩罚之后成了正果。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8-03-20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8-03-20
引用第57楼言简意赅于2008-03-19 23:22发表的  : -K`0`n}  
56楼,你怎么就知道真理不在我手里呢?如果是,你该怎么办?你怎么就觉得我是错了,还斗胆给我指明了如何改正的方向,谢谢你,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态度还是留给你自己用好了,我暂时不需要!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争鸣,毛泽东老人家早就说过: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如果你觉得真理在你手里而不在我手里,你可以争鸣,用企图假设的思维,来否定我,并给我提出改正方向,我是不能接受的.在此提醒以前发贴的朋友们,说话注意语言文明,不要谩骂他人,争论是好事,骂人不是君子所为, 我也会骂,骂的比谁都难听,但是我们对这样的语言都应该采取不屑的态度,就象一位名家所言: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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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段发言,看的出你就是楼主,别以为自己读过几本书,就鄙视一切,天下为我独尊.做人应该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以前和你争论的已很多了,和你争论,我觉的没有可学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所以不和你争.我还是那句话,你想真想为中国教育做点什么,多想点处理实际问题的办法,多参与点实践,即所谓,实践出真知,那样做,要比你在这里乱喊乱叫要有用的多. Y.?|[x0Wh  
别指责别人骂人,你骂的人还少吗?用着我把你骂人的帖子粘出来给大家看吗?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8-03-20
哈哈,楼上的,你真是太伟大了,终于知道我是楼主了,谢谢!纵览神州广袤大地象你这样自以为是做出判断的人,我还真是没见过。我真实的告诉你,我不是楼主,说我鄙视一切,不如说我蔑视一切,你还在教训我,什么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再次谢谢,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但是我更知道,这个人外人一定不是你,天外天也一定不是你,你承认我读了几本书,又说没有什么可学的东西,又说没有什么价值,那你所谓可学的东西,有价值的东西。是 不是可以理解为,都是找那些没有读过书的不学无术的玩意们呢?看了你的贴子感觉有一句话还是说到点子上了,那就是实践出真知,这句话符合哲学,符合唯物辩证法。最后如果你有闲情逸致,我还是欢迎你把所谓我骂人的帖子粘给大家一看,只是别把楼主的弄出来,我第三次谢谢你了!
[ 此贴被言简意赅在2008-03-20 20:4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8-03-20
呵呵,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群众自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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