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至1.4元每升财税﹝2014﹞106号 {65_k !'=<uU-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Qr~yHFc1y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mEV@~){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FhCT5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
燃料油(
3200,
-109.00,
-3.29%)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i\{fM}~W$ 三、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执行。
/qd~|[Kx: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微博] :/;;|lGw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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