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江南
绿之印象
蓝色天空
黑色旋风
绿意盎然
紫色梦幻
moke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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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6楼黑牡丹于2008-10-12 22:40发表的 : ]q|U0(q9 不住房子还要掏暖气费,是因为很多人不交,管道还要正常运转,怕供热公司亏损,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是这些没有住的人,为了那些住着的人能够正常供暖,而付出代价.二是为了供热公司的不亏本,那些不住房的人,替供热公司把那些可能亏损的钱掏出来.那请问,人家不住房不用热,凭什么要人家的暖气费?供热公司不亏本了,住着的人暖和了,让没住的人交钱吃亏去承担别人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谁定的法规?政府是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合情合理,不能以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行政.赎我直言,假如供热公司亏损的话,这部分损失也应该政府承担,不能让那些无辜的没有用暖的人承担!这是公益事业不是那个人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