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大街取消摆摊的话题闹得很是热闹,说说个人看法, u Y?/B~
一,大街的功能是保证通行,严格治理没有错,这是负责任的政府应尽的职能,如果不管,那就是不作为了。大家都记得吗,前任市领导当政时候,育红街东段,雷锋广场南侧,锦绣江南门口,那叫一个堵和乱,各种简易门店堵在了快车道边,人行道连一尺都不留,摆摊的只好占用快车道了,还有东面芳华南侧,自己抢占的彩钢房就满了,几次清理都办不了,其中也有城管自己盖个铁皮房子就收费的负面作用,别说汽车通过,就是步行也经常侧着身,人们反应强烈,好像河北台记者采访过,城管人员支支吾吾的管不了。难道那样放任的官员就是好官吗? 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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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商贩确实在方便群众生活上有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作用,也有连接城乡需求,维护部分群众生计的重要作用,硬性取缔他们,就会如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局面一般,打起了游击。 Q'n(^tbL
三, 大街治理是必须做的,群众生活需求和部分商贩的生计问题也是必须考虑到的。二者之间不是有他无我的选择题,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那种认为是一种误解。我认为,大家不要太急于互相指责掐架。以邸义、田耀筠为首的市委、政府还是这些年来最干实事的班子。这不是那个人的看法,是大多数人的共识。咱们可以心平气和的提建议,互相指责都生气不是。 8@Egy%_
四,我的几点建议,第一,建立简易市场是必须的,但不要豪华,甚至画点线,露天就行,以方便群汇生活为目的,不要当成赚钱的手段和设施,不要收费或者象征性的适当收点管理费,也防止有关权利部门优亲厚友,垄断霸占市场。 FK4nz2&4
第二,建立简易小摊贩市场,不要贪大,不要距离过远,在人口稠密的地方按照500——1000米左右的距离内都要能买到蔬菜食品一类的必需品为标准,有大超市不算数。 jF%)Bhn(
第三,关键是场地问题的解决,一个是合适的小街道规划些地盘,但不要堵得小街区的群众出入太不方便。在一个重要的是把那些合适做小市场的场地以政府收购的形式建立起来。对有些位置合适,但开发商又不愿意开发的,地形不规则的小地块以货币安置的方式收储,用于本片区的的小市场或者停车场之用,那样政府要出些资金,其实建公园和绿地不一样要资金投入吗,公园是为了市民休闲锻炼,小市场更是事关群众吃喝的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