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30长.城.网.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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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告人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辛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当接到判决书时,腿有残疾、行动不便的宋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是自己对24岁儿子的溺爱,才打起了侵占公司粮款的主意,一步一步自己走进了监狱。 _nEVmz!zg
2008年初至2010年6月份,被告人宋某(女,现年44岁)在经营某粮油公司深泽县耿庄加盟连锁店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粮款19万余元,除一部分用于日常开支外,大部分用于替不争气的儿子还账。其24岁的儿子刘某,由于从小娇惯,整日游手好闲,平时都是向母亲要钱玩乐。2008年刘某因赌博输了3万多元;2009年撞车赔偿3万多元;2009年9月份和人打架,赔了大约2万元;2010年做冰糕生意又赔了1.3万元。所有这些,每次都是儿子伸手向母亲要钱,面对一次次闯祸的儿子,溺爱孩子的母亲,就打起了侵占公司粮款的主意,一次一次替儿子还账,收拾残局,最终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Bl51V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