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来自“中国政府网”)
FCI38?`% C@KYg/nYw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9.htm BL]^+KnP AjZT- Q0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8[,w.X &qo'ge8p BURiLEYZl EkJo.'0@ Z-:$)0f 证据二:(来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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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ws/2007-09/21/content_11217109.htm Gk!v-h9cq s
n? 早在2007年,石家庄市就出台了“清除占道经营行为规范”上明确指出:摊位必须退出主路口1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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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R> 而今辛集市,摊位主要集中到了“交叉路口”,市民们购买摊位上的商品,必定要在“交叉路口”停车,马路不仅成了市场,更变成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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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H.+=V;1 交叉路口是“交通枢纽”,“交叉口摊位”是制造交通瘫痪和混乱的肇事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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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zSoQ1P 尤其是交叉路口上的“马路大棚”,严重遮挡交通视线,影响驾驶人员判断,是制造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Va9vDb6 Jq.26I= 城管执法,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绝对不可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精神。
tl#hCy ;&[0 h) 辛集市也是石家庄市的一部分,在城市管理上,更必须要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做为标准。
|>[w$ "b2Mk-qP 辛集市最应该治理的第一步,就是“交叉路口”上的“马路大棚”,“马路大棚”在辛集市影响极坏,每个公民都有权走的“人行道”,“马路大棚”却占为己有,
LxMOs Nv ytJ |jgp' 在这法制社会,“马路大棚”如此霸道,蛮不讲理,上欺城管,下欺菜农,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其强烈,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大力治理城市摊霸,以平民愤。
gs9f2t ==IL63 何为“摊霸”,摊霸指不断霸占地盘的摊贩,几个摊霸就可以占领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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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f{u =lVfrna 真正菜农的摊点,不仅位置偏僻,甚至不足一米,而“摊霸”的摊点可以扩充到十几米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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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OIt!< 辛集市城管一定要严打“摊霸”,给真正的菜农一个生存的机会。
<nIU]}q +L_.XToq- 在文明,公正的辛集市,即便是临时市场也要公平合理,对霸权主义者,黑恶势力,尤其是“摊霸”,绝对不可以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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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p8QQ 0{Tf;a< [ 此帖被xigua在2011-10-23 17:06重新编辑 ]